中華民國114年6月20日
觀企字第11420004581號
修正「交通部觀光局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交通部觀光署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」;修正「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全球市場來臺優質行程獎助實施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全球市場來臺優質行程獎助實施要點」;修正「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境外郵輪來臺獎助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境外郵輪來臺獎助要點」;修正「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臺獎助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臺獎助要點」;修正「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產業融資信用保證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交通部觀光署振興觀光產業融資信用保證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附修正「交通部觀光署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補助要點」、「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全球市場來臺優質行程獎助實施要點」、「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境外郵輪來臺獎助要點」、「交通部觀光署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臺獎助要點」、「交通部觀光署振興觀光產業融資信用保證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」
署 長 周永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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